我们的新型城镇化需要避免行政办一切的思维定势,否则肯定搞不好! 凡是行政化主办的社会社区性事业,历史证明都是做不好的。几乎所有例证都指向这个结论。无论哪级领导多么关怀和指导,最终只能造成四不像的怪胎,因为行政或许可以带来浮肿,却没法给与持续性动力。比如各地开发区、历史街区、中央商务区、新城,等等。
只有按照法制下的市场规律办,才能有效而成功!
有效的例证很多,这也是为什么西方国家的物质环境那么”纯粹正宗”有情调的原因,所以我们常常看到哪怕是东南亚国家的小商店小餐馆都那么内在地”小资”有情调,他们的城市相对更加人性化,更加具有”城市性”。而我们每每都是走样而不知所以然。